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2019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2018/11/18 02:27

根据学校“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政治学系2019年将以“申请考核入学”方式(不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政治学理论专业、中共党史专业)。考生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系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不需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而直接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系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系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

报考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格;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由申请专业所在学科的教授或副教授组成,负责对申请者的专业资格进行审核,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名单;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招生计划

政治学系实行以申请考核入学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导师及研究方向参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或经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五、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报名。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备齐我系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201812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给研究生秘书乐老师(见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4)体检表(硕博连读生不需交)。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891日起。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复印并盖章)。

7)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8)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500字);

9历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供整本硕士学位论文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800字);应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以及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800字);

10)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11)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例如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

12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3)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4)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格式不做统一限定)。

15)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院系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2、资格审核

由专业导师组组成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做出评价,明确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按报考专业统一进行,即在专业内对所有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资格审核的遴选标准如下:

1)本科阶段教育背景(最高20分)。

2)硕士阶段教育背景(最高20分)。

3)发表论文(最高20分):C刊论文110分,其他刊物12分。

4)代表性论文质量(最高40分):发表、未发表均可。

要求基本分过60分。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研招网上公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最终录取人数的比例不超过3:1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我系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组织,至少由包括招生导师、学科负责人在内的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招生指导小组指定。

综合考核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综合考核前院系需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综合考核的时间待定。


七、公示录取

我系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将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政治学系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021-54345414;电子信箱:jle@dlps.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3)学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414       

邮政编码:200241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321室(请务必用顺丰或EMS邮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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