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政治学系评定与实施办法

作者:2019/03/20 01:45

2018年度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评定与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中国公共关系事业发展的优秀后备人才,鼓励海内外优秀学生报考本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激励公共关系学专业学生勤奋学习公共关系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公共关系实践和学科竞赛活动,上海市公共关系协会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奖学金设立与实施的文件精神,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研究决定,共同发起设立“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根据《上海市高校公共关系学专业专项奖学金评定与实施办法》,结合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对象为政治学系公共关系学专业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新闻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政治学系公关奖学金评委会成员由系党政领导、公关教研室、辅导员及教学秘书组成,政治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二章 奖项及名额设置

第四条 本年度公关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14名。其中1-2名学生将获推荐参加特等奖评奖,学生根据联席会议指定的主题,进行现场PK、演讲或书面策划等展示,经专家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特等奖获得者。获特等奖者不再重复享受原校评定的优秀学生奖

第五条 本年度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

研究生

名额

11

3

备注:研究生的3个名额中,原则上公关专业1名,新闻与传播专业2名。


第三章 评定条件

第六条 本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一定的学习、创新、动手、运用知识和表达的综合能力素质;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7、积极参与公关实践和政府、协会等组织的相关活动,并有突出表现,受到嘉奖表彰或取得优异成绩。

8、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学年绩点不低于3.0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一定的科研工作经历,有较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学术竞赛获奖等,具体由政治学系公关奖学金评委会认定)的优先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一)本学年没有注册登记的;

)本学年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三)本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四)科研成果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

(五)专业实习有违反工作纪律的;

(六)其他被认定不能授予奖学金的情形。


第四章 申请及评定程序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高校公关专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一份,并与个人陈述及附纸质版成绩单一份于20194315:00前交至法商北楼321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及个人陈述(电子版)发送至politics_mishuchu@163.com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得参与评选。

候选人提交的评审材料中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学生在校期间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现,特别是在参与公关社会实践和政府、协会、学校、社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中综合能力和创新方面的表现。

候选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成绩单、历年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实践、公关活动的有关书证等复印件和个人陈述(3000字左右)。

第九条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对申请人申请奖学金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申请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退回申请。对资格审查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复查。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申请人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实践情况等。

系评委会将于20194中旬组织答辩,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及答辩,评委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和排序,确定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三奖学金候选人在系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确认上报。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政治学系公共关系奖学金评委会


附1:政治学系公关奖学金评委会名单公示

组长:刘绍庭

副组长:王子蕲 于晶

成员:何明 何修猛  高慧 乐靖

附2:上海高校公关专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申报表.doc



政治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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